关于我省第二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的公告
根据《关于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两项行政许可延期换证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建建〔2007〕194号)及《关于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两项行政许可延期换证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建建〔2007〕328号)要求,我厅组织人员对长沙、省管、中央在湘、株洲、常德、怀化、张家界等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进行了审核,共受理179家,经审查,符合延期条件的109家,其中长沙(21家)、省管(29家)、株洲(23家))、常德(15家)、怀化(14家)、张家界(7)家;不符合延期条件的70家,现公告如下。
湖南省建设厅
二OO八年一月十六日